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重庆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市工程师协会评委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受理范围
重庆市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非公有制单位会员中,在职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非单位会员可申请加入协会后申报职称。
(二)受理层级
高级、中级、初级
(三)受理专业
专业名称:
建设、药品(含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工业设计、交通运输、材料、国土空间规划、机械电气、土地资源、测绘地理信息、水利水电、数字技术、冶金、大数据智能化、质量、化工、绿色低碳、市政维护、生态环境、电子信息、地质、信息通信、轻纺、仪器仪表、能源。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关要求。
(二)根据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规定执行。
(三)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文件所列对应职业资格,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0〕32号)、《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21〕55号)执行。
(五)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01号)规定“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哪里评哪里有效”的原则,来渝专业技术人员的原专业技术资格,须按规定进行确认”。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11月10日;
(二)审核时间:2025年9月8日—11月14日;
(三)缴费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
四、有关程序
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均须通过“渝才荟”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一)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4.通过协会官网,点击“渝才荟-职称申报系统”登录(网址:www.ceacq.com)。
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二)非公单位人员申报程序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所填业绩成果,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2.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3.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4.申报时使用的业绩成果需提供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业绩成果,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业绩佐证材料过多,可上传直接体现本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节选内容。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关于工作业绩:根据所填项目对应上传能直观体现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立项、中标通知书)、协议、任职(任命)书、过程资料、鉴定(验收)报告等具有申报人姓名的重要节选内容,仅有本单位证明不属于有效完整的佐证材料。工作内容填写中应体现工程项目规模(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关于技术分析报告:由本单位对技术报告的水平程度或是否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出具意见书。
关于科研、课题项目:上传科研、课题立项审批表、项目书、结题报告等。未结题的科研项目不作为业绩参考。
关于出版著作、教材: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请上传封面、前言页,如前言中未能体现本人所著字数,补充出版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关于期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学术期刊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学术期刊,请上传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关键页;“核心期刊”,EI、SCI检索平台收录的论文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检索报告;学术会议公开宣读论文的请上传宣读证书,或者主办方开具的宣读证明材料。
关于奖项: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除上传获奖证书外,请一并附带其门户网站查验页面。政府机构颁发奖项请上传获奖证书和正式批复文件。
关于专利:上传已授权的专利证书,未经授权不作为业绩参考。
关于标准规范:上传清晰完整的已颁布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封面、目录、前言(包含起草人)等关键页。
关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用于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投产、发明专利应用、解决复杂疑难问题,上传市级主管部门或者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经单位审验盖章后扫描上传。
(四)单位审核推荐
1.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2.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3.本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请书,按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不推荐。
(五)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
单位审核提交后需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登录服务平台完成报送区县职改部门。
(六)区县职改部门、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区县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后需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在服务平台报送评委会。
(七)评委会审核及评审
1.评委会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2.评委会评审及评审结果复查等工作在市职改办的指导下,由协会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执行。高级评审结果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栏→通知公告”和协会官网进行公示,中、初级评审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八)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查看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九)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按照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最大化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减少个人填报、单位比对验证事项,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自动填报或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二)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321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应不少于60学时”。
(四)对于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为获得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的专业硕士,工程专业学术学位不适用。
(五)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市工程师协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职称评审费分别为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
(七)缴费相关事宜将在申报材料审核结束后,在协会官网发布缴费通知。通过微信关注“重庆市工程师协会”公众号—点击下方“会员登录”—“职称评审”—“职评缴费-去缴费”—输入申请书编号及姓名匹配信息—确认并缴费。
(八)专业技术人才有职称申报政策的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评委会,或关注重庆市工程师协会官网和公众号,咨询职称问答智能助手“渝小E”,可以及时获取职称申报政策解答(网址:www.ceacq.com)。
六、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7楼711室
(二)联系电话
职称评审联系人:马俊杰 023-63616287
会员入会联系人:董兴会 023-63622871
重庆市工程师协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市工程师协会评委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